四川省特种设备司法鉴定中心是全国唯一一家特种设备司法鉴定机构。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由原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置,2013年6月获得四川省司法厅《司法鉴定许可证》。根据司办通〔2018〕164号《关于严格依法做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中心鉴定范围由“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事故鉴定”变更为“微量物证鉴定”。中心已列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及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专业机构名单,主要从事《特种设备安全法》所规定的特种设备鉴定工作,接受各级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执法机构、安全监督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委托鉴定工作。中心坚持“以独立赢得尊重、以公正赢得信任、以专业赢得客户、以服务体现价值”的核心价值理念,积极参与司法援助活动,为司法审判提供专业技术支撑,鉴定业务覆盖全国各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执业信誉。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二巷4号
电话:18108226983(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