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现将省内个体工商户委托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减免标准
对个体工商户委托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用按委托检验费的50%执行。
二、减免范围
在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所有个体工商户。
三、执行方式
报检时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签订检验委托协议。
四、减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