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质检总局7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以及《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的有关要求,经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同意,下列单位新增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聚乙烯(pe)管道焊工考试机构),现公布如下: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焊工考试委员会;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焊工考试委员会;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焊工考试委员会;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焊工考试委员会;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
青海宏利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
上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以及《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的要求,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下,组织和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工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