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川发改物价[2010]214号)文件已于今年5月1日起已正式颁布实施。为全面总结前期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5月6日,省局召开了重新核定质监系统特种设备收费标准工作总结会。省财政厅魏小平副处长、姚庆华副调研员、省发改委收费处张志远科长、省局副局长张利民、郭春英出席会议,计财处、特监处、特检院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特监处杨鹏处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省质监局半年来调标工作的开展情况。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人肯定了省质监局在调标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并指出,此次调标工作领导有力、基础扎实、沟通有效,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是准备充分。前期开展了大量扎实的基础性工作,充分收集了一手数据,为后期收费标准的调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合法合理。此次调标既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充分结合实际检验工作情况,项目全、条款细、操作性强,很好的体现了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规范性和工作特点。三是大胆创新,新收费标准首次将储气井检验收费纳入了范围,在全国开辟了先河。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收费文件,确保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有法必依;二是在收费标准实施过程中要继续加强跟踪,及时反馈信息,不断促进全省收费体系的完善。
郭春英副局长对省质监局垂管以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领导的关心和支持表示了感谢。要求系统相关单位要继续深化工作成果,把新标准宣贯好、培训好、执行好,建立良好的质企关系,加强意见收集和反馈,确保系统收费行为更加规范。
张利民副局长作重要指示 郭春英副局长在会上讲话
会上,省局计财处沈处长表示省局将严格督促相关单位执行好特种设备新收费标准,确保收费标准切实落实到实处。蒋青院长表示,作为检验机构将吃透政策法规,严格按照新标准进行检验收费。
张利民副局长最后总结指出,特种设备收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企业敏感,工作存在一定难度。省局相关处室、技术机构高度重视此次调标工作,建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特种设备收费,促进四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保障部、质量部、财务室、办公室)